最近發現好多政治人物都在玩噗浪 ,
覺得蠻納悶的,噗浪 ... 有那麼好玩嗎?
就連我常去逛的01攝影版也在做噗浪大串連,
還蓋大樓 , 真的是太誇張了...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註冊了一個帳號來玩玩 , 玩了幾天發現 :
噗浪(Plurk)之所以被歸納為微網誌 , 是因為它不同於一般的網誌、部落格
在你的部落格裡 , 你可以完整地介紹你與另一半在某高級餐廳裡所吃的每一道美味料理 ,
也可以把你最近出國去玩的遊記做一個記錄與網友分享,
更可以寫一篇超級閃光的開箱文讓網友流口水...
而噗浪 , 最主要就是:抒發心情 , 而且 , 它比blog更簡單更有彈性
在Plurk裡 , 你可以抒發心情 , 可以對某事提出你的看法
或者是針對噗友所發的浪去做回應(這句話,聽起來怪怪的)
又或者是什麼都不想做 , 只想在岸上觀浪
在註冊後 , 玩了幾天 , 發現玩噗浪最重要的一點 ,
就是....朋友多 , 玩噗浪才好玩
所以....加入我的帳號!讓我們一起噗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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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真的要朋友多才好玩. 所以..我也都只在岸上觀浪而已...